《旅游法》實施至今兩個月了,相對于之前實行的《旅游管理條例》,《旅游法》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旅游法》第35條尤受關注,其明確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海南包括特產、水晶、珍珠、竹炭、貝藝、椰雕、茶葉、絲綢、廚具及免稅品等十大類商品的旅游購物企業共計36家,從業人員數萬人。《旅游法》實施后,由于國家并未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很多旅行社和導游對“雙方協商一致”、“旅游者要求”等在理解上存在差異,是寧愿放棄也不愿碰這一“敏感地帶”。因此,10月1日后,許多旅游購物店基本處于停業狀態。
春暉于2011年10月份獲得了國家AAA級旅游景區的稱號,而且是可以以瓊海春暉椰子加工觀光基地的名稱納入旅游電子行程單的。很遺憾的是,大多數旅行社和導游時至今日還是把瓊海春暉當成旅游購物店,這無疑使春暉成了《旅游法》實施后海南旅游市場最大的受害者。
據統計,今年國慶期間到海南游玩的團隊所占比重為23.4%,散客所占比重為76.6%,這說明自駕游、自行車騎游、背包客等新興的自由行旅游方式已取代傳統團隊旅游成為海南旅游主力軍。另據有關部門統計,今年國慶期間,海南本地特產椰子糖、椰子粉、椰子薄餅、椰雕等是格外受到外地游客喜愛。
10月12日央視《新聞聯播》播出的《海南旅游產業步入轉型期》的報道中,詳細報道了作為旅游大省的海南在《旅游法》實施后,通過豐富旅游產品、強化旅游服務實現旅游產業的轉型和升級。
這兩個月的市場反應告訴了我們:春暉轉型勢在必行!。
在轉型的過程中,黃春光董事長非常關心春暉,多次過問春暉園區改造的進度并實地進行指導。黃南琦總經理親力親為,主持召開了幾次現場辦公會,同時力邀國內多位知名導游和旅游專家親臨提出寶貴意見。為使春暉轉型改造工程高起點、高標準,黃南琦總經理邀請了多家省內著名的策劃公司策劃改造方案,并將擇優選用。
黃南琦總經理多次要求我們春暉人對春暉轉型要抱有必勝的信心。
第一,要統一思想,團結一致,提高執行力,重點研究散客市場!
第二,加強和上級領導公司—海南全程旅游有限公司(外聯)的有效溝通,依托春光總公司的雄厚資源加大宣傳春暉品牌的力度。
第三,加快春暉景區的建設,特別是DIY區和椰子文化展覽館的建設,吸引散客為主的建設理念要貫穿整個景區。
第四,力爭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元旦前批準瓊海春暉椰子加工觀光基地的門票出售。
第五,學習借鑒成功景區的一些做法,摸索出適合春暉發展的,走在海南各景區前列的經營模式。例如,呀諾達景區的優質服務,南山景區的“五分鐘保潔法”等等。
第六,調整商品價格,使春暉出售的春光、椰鄉春光兩個牌子的價格具有競爭優勢,出售的海南特產生產日期全島最新。
《旅游法》實施難免使春暉經歷“陣痛期”,但這是讓春暉轉型的必要過程,只要我們專心做椰子加工文化,提高服務質量,我們就會迎來新生。春暉作為春光集團的旅游窗口企業,一定能夠轉型成功,成為海南旅游市場的標桿企業!